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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洮纪委通报8名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
近日
临洮县纪委通报了5起
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
1.连儿湾乡连儿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景华截留群众养老保险费问题。
2012年8月,连儿湾村党支部副书记景华收到本村群众何某的2012年养老保险费1000元后,没有及时向连儿湾乡社保办缴纳。2016年底,何某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时,发现自己2012年养老保险费还未缴纳。景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1000元养老保险费退还何某。
2.南屏镇荣丰村党支部书记靳忠福截留群众补助款及乱收费问题。
2013年,荣丰村实施“双特户”危房改造项目中,靳忠福从1户群众的“一折统”存折支取3万元现金,先后支出该户房屋建设费用共28040元,剩余1960元用于个人支出。2015年,在精准扶贫贷款发放过程中,靳忠福以荣丰村富民产业合作社理事长的身份,向11户贷款户每户收取手续费200元,共收取2200元;2016年,靳忠福又向8户精准扶贫贷款户每户收取资料复印等费用50元,共收取400元,累计收取2600元。靳忠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截留资金和违规收取费用已退还群众。
3.上营乡黎明村村委会主任宗维学、村文书李正江冒领群众粮食直补金问题。
2009年,宗维学利用职务之便,将本村长期外出打工的陈某、宗某2户群众粮食直补账号更换为自己亲属的账号。2009年至2016年期间,宗维学共领取2户群众粮食直补金共计13063.76元,全部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。2015年,因同村1户群众外出无法联系,李正江便将自己的粮食直补金账号提供,领取该户粮食直补金816.6元,用于个人家庭生活支出。宗维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李正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违纪资金全部追缴国库。
4.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工会主席赵生林骗取畜牧贴息贷款问题。
2014年12月,赵生林隐瞒自己公职人员身份,在实际未搞养殖业的情况下,向某银行申请并贷取了畜牧业贴息贷款20万元,贷款期满后,赵生林将本金全部归还。赵生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。享受贴息资金全部追缴县财政。
5.衙下集镇刘家庙村党支部书记王世华、村委会主任董万斌、村文书张金鱼私自出售贫困户免费补助地膜问题。
2015年,衙下集镇刘家庙村发放贫困户补助地膜过程中,王世华、董万斌、张金鱼三人在未征求贫困户意见的情况下,私自商议,从每户贫困户补助的3卷地膜中预留1卷,将市场价每卷100元的地膜以5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他农户,共出售地膜105卷,实际给每户贫困户发放2卷地膜和50元现金,侵害了贫困户的切身利益。董万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。王世华、张金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董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来信请寄:临洮县文峰西路4号县纪委信访室
邮政编码:730500
信访举报室电话:0932-123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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